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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可以退房。比如因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卖房的情况下,贷款审批是不能通过的,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责任,可以退房。
2、购房者自身问题导致贷款办不下来,不能退房。比如因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贷款人征信不合格等贷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是不能申请退房的。
3、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不能贷款,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及定金。
1、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4、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6、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