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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层以下的电梯洋房公摊面积在7%-12%左右。公摊面积主要包括外墙水平投影的1/2、楼梯、楼梯间和为住户提供服务的物管用房(热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
2、7-11层的电梯洋房公摊面积在10%-16%左右。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没有商铺、底层架空的小高层洋房的公摊系数大约是在10%-16%左右。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管道井、楼梯间、电梯井、变电室、垃圾道、公共门厅、设备间、地下室、值班警卫室、过道等,还包括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用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独立使用的车库、车棚、地下室以及为多栋楼房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等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中。
根据住建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或公摊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的计算方式是:
公摊系数=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套内面积之和。
最后,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下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摊面积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但不同楼宇公摊比例的合理范围如下:
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
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20%;
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
别墅类的公摊率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