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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交,但是补交不能超过6个月。根据规定,非长沙户籍使用社保/个税购房的购房者,需满足近30个月缴纳了24个月(24个月中最长补缴为6个月)。使用一年户籍加一年稳定收入的购房者,一次性补缴6个月社保/个税,均予以认可。外地户籍在长沙灵活就业,社保一次性补缴6个月予以认可。
1、在限购区域内无房且落户长沙满2年的本市户籍家庭(含单身);
2、限购区域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4年且落户长沙满2年的本市户籍家庭;
3、在限购区域内无房,落户长沙满1年且连续正常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家庭(含单身);
4、在限购区域内无房,通过人才新政落户长沙且在长沙稳定就业的本市户籍家庭(含单身);
5、在限购区域内无房连续正常缴纳24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含单身);
6、在限购区域内无房,因公务调动能提供长沙市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含单身);
7、在限购区域内无房,因人才引进由省、市委人才办出具证明或提供“长沙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含单身)。
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20%,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
购买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60%(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结清);首套房已结清,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35%;首套房未结清,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45%。
由于限购区域最多只能购买两套房,所以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均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房产的贷款。
1、长沙购房有《通知》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2、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长沙还调整了相关政策,增加交易成本。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3、此外,长沙购房有在税收端口,长沙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偷逃税行为。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内容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