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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房屋转让协议是关于房产转让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就是有效的。
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时,双方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方式订立合同,对房屋坐落、面积、年限、价款、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内容作出约定,只要符合这些条件,那么房屋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
此外,房屋转让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转让协议书生效并不意味着房屋产权的转移,要实现房屋产权的转移还需要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