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过户所需资料有哪些

高邮房产网    2020-12-31    362

1、卖方需要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②房地产权利证书

2、买方需要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

②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③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④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⑤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3、办理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过户的费用:

只有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才能正常上市交易,所以,此时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

1、营业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9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90㎡≤房屋面积<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5%;≥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3%。

4、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交易费:6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买卖双方平摊;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80元/件;

③印花:每件5元。

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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