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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不需要交社保,各地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有所不同,但是有些条件是通用的,即申请公租房必须是在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等条件。所以,申请公租房一般是不需要交社保的。
1、公租房由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首先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再进行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3、最后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1、根据《办法》再次明确,新建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以30至45平方米为主,大不超过60平方米。户型设计应当符合功能齐、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新《办法》提出了更为科学租金计算标准。
2、一般情况下,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户型:公租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